第九屆“博博會”吉祥物設計大賽公告
- MPR
- 時間:2021-07-19 20:27
中國博物館及相關產品與技術博覽會(簡稱:“博博會”)是以“搭建博物館行業交流平臺、服務博物館行業創新發展”為宗旨的我國博物館及相關領域唯一大型綜合國際性行業博覽會。自2004年創辦以來已經成功舉辦八屆,已成為展示中國博物館領域發展成果、增強文化自信、促進文博科技融合發展、相關技術應用創新服務升級,推動中國與國際博物館務實合作、開拓博物館文化產業發展新領域的重要平臺。
鄭州,簡稱“鄭”,古稱商都。是華夏文明的重要發祥地、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中國八大古都之一、國家六個大遺址片區之一,是華夏之根、黃河之魂、天地之中、文明之源。鄭州歷史上曾五次為都,是中華人文始祖軒轅黃帝的故里。近年來,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博物館事業的發展,采取多種舉措,積極發揮政府主體作用,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努力打造主體多元、結構優化、特色鮮明、富有活力的博物館體系。
由國家文物局、河南省人民政府指導,中國博物館協會、中國自然科學博物館學會、鄭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辦的第九屆“博博會”將于2021年9月24日—27日在鄭州國際會展中心舉辦,為進一步擴大“博博會”的影響力,樹立“博博會”的鮮明形象,提升“博博會”的宣傳效果,使“博博會”品牌更加國際化,更具傳播力,組委會現面向全國范圍開展第九屆“博博會”吉祥物設計大賽活動,相關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圍
面向全國范圍公開征集,凡具備相關設計能力的教科研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組織以及個人等均可參與。
二、設計理念
1. 符合第九屆“博博會”的主題—新時代的博物館:創新·發展·傳承。
2. 充分展現鄭州地區文化特征,具有鮮明的特色、豐富的內涵。
3. 具有獨特的創意和設計,符合時代特色。
4. 具有擬人化特征,形象可愛,極具親和力。
三、作品要求
1.必須符合“博博會”特點、文化、內涵,具有表情、漫畫、視頻、周邊制作等延展性。
2.參賽吉祥物核心設計方案優先接受成品小樣,不具備條件的,需提交全彩色版設計圖稿。
3. 吉祥物設計圖稿需繪制三視圖(含:正面、正側、背面),并為該吉祥物設計三個或三個以上能表現該形象特色的動作。圖稿電子版不低于300dpi,文件不小于5M,色彩模式CMYK,圖片格式JPG。如獲獎,后續另行提供矢量源文件。
4.成品小樣大小不應超過30*30*30(cm),材質不限,包括但不限于毛絨、布藝、PVC等材質。
5.吉祥物設計可以是單個或多個,需標注有吉祥物的名字及設計理念說明。名字應優美且朗朗上口,易于傳播,并符合吉祥物性格。
6.易于在平面、立體和電子等其他媒介中的傳播與制作,適于不同比例尺寸顯示,易于制作玩偶、印刷禮品等立體化展示品。
四、活動時間
征集:2021年6月4日—7月20日
評審及公布:2021年7月21日—8月5日
五、獎項設置
1.登陸“博博會”官方網站、中國博物館協會官方網站、鄭州市文物局官方網站、鄭州博物館官方網站,查閱吉祥物設計大賽公告,下載并填寫《第九屆“博博會”吉祥物設計大賽報名表》(詳見附件)。
聯系人:郭竹林 13633865533
張 深 15516175313
3.所有提交至大賽組委會的參賽作品一概不予退還。
4.參賽人應保留相關的原始郵寄憑據并及時查閱其參賽文件是否被及時送達。組委會對應邀參賽文件能否及時送達,及其在提交途中所發生的任何損毀、丟失不承擔責任。
七、評審方式
初審:對于征集到的參賽作品,由組委會組織專家進行初審。
終審:通過初審的參賽作品,由組委會聘請權威設計機構、院校及專家評審團進行終審。
八、版權須知
1.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原創,參賽者應對其作品擁有獨立、完整、明確、無爭議的著作權,并保證該作品未被商業使用過,未參與過其他賽事,不存在抄襲、盜用。參賽者還應保證其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知識產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的任何權利。凡違反上述保證而導致的任何糾紛,一切法律后果和責任均由參賽者本人承擔,與組委會無關,組委會有權要求參賽者退還其基于參賽作品從組委會及其關聯公司所獲得的所有獎金、收益,并追究其給組委會及其關聯公司造成的損失。如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標明所有合作者姓名。
2.參賽者承諾,獲獎作品的著作權除署名權外,全部轉讓至組委會,獲獎作者應與組委會簽署《著作權轉讓協議》。組委會享有對獲獎作品進行再設計、生產、銷售、展示、宣傳、出版、報道等全部權益。作者保留對獲獎作品的永久署名權。
3.若組委會需對第九屆“博博會”吉祥物進行進一步完善或開發、設計周邊產品,并需要作者提供協助的,作者應按照主辦方要求予以協助,組委會將視情況額外支付作者設計費用。
4.參賽作品在商業使用中發生著作權爭議的,組委會不承擔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單位)的權利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本人承擔,且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入圍及獲獎資格,并收回一切相關獎金、獎品、證書等。
5.獲獎作者拒絕履行向組委會轉讓參賽作品著作權的,則視其放棄相應獎項。
九、補充說明
1.組委會有權拒受任何對各國文化、民族、宗教或道德有侵犯以及不符合參賽要求的作品。
2.參賽者在提交作品前請確保已經閱讀并且愿意遵守相關比賽規則,作品一經提交將視為參賽作者同意并遵守比賽相關規定,任何違反比賽規則的作品,組委會有權取消其作者的參賽資格。
3.參賽者必須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結果公示期內,承辦方將與獲獎者取得聯系,若參賽者在組委會限定時間內對獲獎通知未做回應的,則視其放棄獎項。
4.參賽期間參賽者不得將參賽作品轉讓或許可給任何第三方,不得將參賽作品用于其他與本賽事相同或類似的活動。
5.獲得獎品、獎金所產生的一切相應稅費由獲獎者自理,組委會不再額外承擔因獲得獎品、獎金而產生的任何相關費用。
6.獲獎者在收到獲獎通知后十五日內應向組委會提供親筆簽名的本人二代身份證復印件、著作權轉讓協議及與獎金領取相關的個人信息。
7.組委會對本活動保留最終解釋權。
附件:第九屆“博博會”吉祥物設計大賽報名表.docx
鄭州,簡稱“鄭”,古稱商都。是華夏文明的重要發祥地、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中國八大古都之一、國家六個大遺址片區之一,是華夏之根、黃河之魂、天地之中、文明之源。鄭州歷史上曾五次為都,是中華人文始祖軒轅黃帝的故里。近年來,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博物館事業的發展,采取多種舉措,積極發揮政府主體作用,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努力打造主體多元、結構優化、特色鮮明、富有活力的博物館體系。
由國家文物局、河南省人民政府指導,中國博物館協會、中國自然科學博物館學會、鄭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辦的第九屆“博博會”將于2021年9月24日—27日在鄭州國際會展中心舉辦,為進一步擴大“博博會”的影響力,樹立“博博會”的鮮明形象,提升“博博會”的宣傳效果,使“博博會”品牌更加國際化,更具傳播力,組委會現面向全國范圍開展第九屆“博博會”吉祥物設計大賽活動,相關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圍
面向全國范圍公開征集,凡具備相關設計能力的教科研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組織以及個人等均可參與。
二、設計理念
1. 符合第九屆“博博會”的主題—新時代的博物館:創新·發展·傳承。
2. 充分展現鄭州地區文化特征,具有鮮明的特色、豐富的內涵。
3. 具有獨特的創意和設計,符合時代特色。
4. 具有擬人化特征,形象可愛,極具親和力。
三、作品要求
1.必須符合“博博會”特點、文化、內涵,具有表情、漫畫、視頻、周邊制作等延展性。
2.參賽吉祥物核心設計方案優先接受成品小樣,不具備條件的,需提交全彩色版設計圖稿。
3. 吉祥物設計圖稿需繪制三視圖(含:正面、正側、背面),并為該吉祥物設計三個或三個以上能表現該形象特色的動作。圖稿電子版不低于300dpi,文件不小于5M,色彩模式CMYK,圖片格式JPG。如獲獎,后續另行提供矢量源文件。
4.成品小樣大小不應超過30*30*30(cm),材質不限,包括但不限于毛絨、布藝、PVC等材質。
5.吉祥物設計可以是單個或多個,需標注有吉祥物的名字及設計理念說明。名字應優美且朗朗上口,易于傳播,并符合吉祥物性格。
6.易于在平面、立體和電子等其他媒介中的傳播與制作,適于不同比例尺寸顯示,易于制作玩偶、印刷禮品等立體化展示品。
四、活動時間
征集:2021年6月4日—7月20日
評審及公布:2021年7月21日—8月5日
五、獎項設置
1.優勝獎(確定為第九屆“博博會”吉祥物,1名):60,000元(稅后)+ 榮譽證書。
2.入圍獎(3名):20,000元(稅后)+ 榮譽證書。
1.登陸“博博會”官方網站、中國博物館協會官方網站、鄭州市文物局官方網站、鄭州博物館官方網站,查閱吉祥物設計大賽公告,下載并填寫《第九屆“博博會”吉祥物設計大賽報名表》(詳見附件)。
2.將《報名表》和參賽作品設計稿發送至郵箱:zzccbwgwc@163.com
如提交成品小樣請寄至: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中原區西流湖街道博體路與匯智路交叉口鄭州博物館新館聯系人:郭竹林 13633865533
張 深 15516175313
3.所有提交至大賽組委會的參賽作品一概不予退還。
4.參賽人應保留相關的原始郵寄憑據并及時查閱其參賽文件是否被及時送達。組委會對應邀參賽文件能否及時送達,及其在提交途中所發生的任何損毀、丟失不承擔責任。
七、評審方式
初審:對于征集到的參賽作品,由組委會組織專家進行初審。
終審:通過初審的參賽作品,由組委會聘請權威設計機構、院校及專家評審團進行終審。
八、版權須知
1.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原創,參賽者應對其作品擁有獨立、完整、明確、無爭議的著作權,并保證該作品未被商業使用過,未參與過其他賽事,不存在抄襲、盜用。參賽者還應保證其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知識產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的任何權利。凡違反上述保證而導致的任何糾紛,一切法律后果和責任均由參賽者本人承擔,與組委會無關,組委會有權要求參賽者退還其基于參賽作品從組委會及其關聯公司所獲得的所有獎金、收益,并追究其給組委會及其關聯公司造成的損失。如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標明所有合作者姓名。
2.參賽者承諾,獲獎作品的著作權除署名權外,全部轉讓至組委會,獲獎作者應與組委會簽署《著作權轉讓協議》。組委會享有對獲獎作品進行再設計、生產、銷售、展示、宣傳、出版、報道等全部權益。作者保留對獲獎作品的永久署名權。
3.若組委會需對第九屆“博博會”吉祥物進行進一步完善或開發、設計周邊產品,并需要作者提供協助的,作者應按照主辦方要求予以協助,組委會將視情況額外支付作者設計費用。
4.參賽作品在商業使用中發生著作權爭議的,組委會不承擔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單位)的權利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本人承擔,且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入圍及獲獎資格,并收回一切相關獎金、獎品、證書等。
5.獲獎作者拒絕履行向組委會轉讓參賽作品著作權的,則視其放棄相應獎項。
九、補充說明
1.組委會有權拒受任何對各國文化、民族、宗教或道德有侵犯以及不符合參賽要求的作品。
2.參賽者在提交作品前請確保已經閱讀并且愿意遵守相關比賽規則,作品一經提交將視為參賽作者同意并遵守比賽相關規定,任何違反比賽規則的作品,組委會有權取消其作者的參賽資格。
3.參賽者必須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結果公示期內,承辦方將與獲獎者取得聯系,若參賽者在組委會限定時間內對獲獎通知未做回應的,則視其放棄獎項。
4.參賽期間參賽者不得將參賽作品轉讓或許可給任何第三方,不得將參賽作品用于其他與本賽事相同或類似的活動。
5.獲得獎品、獎金所產生的一切相應稅費由獲獎者自理,組委會不再額外承擔因獲得獎品、獎金而產生的任何相關費用。
6.獲獎者在收到獲獎通知后十五日內應向組委會提供親筆簽名的本人二代身份證復印件、著作權轉讓協議及與獎金領取相關的個人信息。
7.組委會對本活動保留最終解釋權。
附件:第九屆“博博會”吉祥物設計大賽報名表.docx
第九屆“博博會”組委會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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